@毕业生 正值毕业季 这些求职Tips帮助你收获心灵的offer→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5月12日报道,从今年起,将不再发放“就业登记证”,取消就业登记证的补充和转让程序,不再将就业登记证作为大学毕业生招聘、结算、档案接收和转让程序的必要材料。
取消“就业登记证”
就业意味着大学毕业生就业
会更方便
正值毕业季
如何收获心动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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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收集这些求职渠道
哪些招聘平台可以放心使用?
识别以下网站
全国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
大学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
就业在线网
中国公共招聘网
中国国家人才网
未来-2023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大学毕业生第五批将推出63项特色服务活动。大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中国国家人才网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活动主会场页面查询相关信息,参与各种特殊服务活动。
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学校或学院就业公众号官方账号
关注企业宣传会
许多城市对应届毕业生来说是应届毕业生
有结算和补贴政策
(图源: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新发布的《杭州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指南》规定,本科补贴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
包括普通高等院校(含港澳台)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后5年内,在天津租赁房屋创办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正常的,可以自注册成立之日起2年内申请创业租金补贴。合格企业每月可享受1000元的创业租金补贴。>>
毕业当年符合学校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直接落户上海,也可以通过评分标准申请落户上海72分。>>
广州应届大学毕业生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基层就业补贴,补贴对象为毕业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生。>>申请入学
给你一份避“坑”指南
求职不容易,需要警惕
给你一份避“坑”指南
在收获offer的同时,大家都在努力收获offer。
也要小心“求职陷阱”
黑中介陷阱
以介绍工作的名义,一些非法职业介绍机构变相向求职者收取各种名称费。
其典型特点是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伪造或伪造相关资质,骗取求职毕业生信息。
即使这些非法机构提供工作信息,它们也往往与大学毕业生的需求不匹配,甚至是虚假的工作。
大学毕业生申请工作时,应优先考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正式的市场中介机构。市场中介机构应了解其业务范围是否包括职业介绍业务,是否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与市场中介机构签订协议时,不要相信其口头承诺,必须看到合同的内容,不要盲目签字。
兼职陷阱
一些诈骗者打着高薪兼职、点击鼠标赚钱、刷单返现等幌子进行诈骗。
其特点是门槛低,所谓兼职轻松,工资丰厚。
大学毕业生不应相信轻松赚钱的好工作。他们应该了解当前岗位的市场工资水平,明白“馅饼不会从天而降,陷阱往往会从天而降”。
同时,注意个人信息安全,不要轻易泄露银行卡、网上银行、支付宝等密码信息,不要随意打开陌生的网站链接。
收费陷阱
用人单位或者中介机构以招聘名义收取高校毕业生报名费、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押金、岗位稳定金、数据审核费等费用。
一些中介机构与非法用人单位合作,首先由中介机构以推荐工作的名义收取费用。毕业生进入用人单位时,非法用人单位因各种原因拒绝毕业生或中途辞退。
一些机构承诺为毕业生提供高薪行业的实习机会,但毕业生必须支付相关的服务费。
毕业生应该记住,申请工作本身不需要任何费用。他们需要谨慎对待以先付费为条件的招聘面试和实习,核实是否有收费的法律依据。
如果支付费用,必须出具正式发票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保留可能发生的纠纷权利保护证据。
借贷陷阱
个别中介机构或用人单位以高薪就业为诱饵,承诺高校毕业生培训后就业,但必须向指定贷款机构贷款支付培训费用。
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往往很难履行承诺,或者推荐的工作与原来的承诺相去甚远,毕业生可能会面临负担高额贷款和就业失败的不利局面。
高校毕业生要增强辨别意识,看机构或企业的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培训内容,承诺工资是否与社会同等岗位大致一致,认真签订包含贷款内容的贷款协议或培训协议,注意保留相关材料。
一旦发现被骗,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
需要参加职业培训的,请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正规培训机构。
传销陷阱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开发人员要求其支付费用或者通过购买商品获得加入或者开发他人的资格,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金字塔销售通常通过亲戚和朋友强烈推荐的方式传播,基本上很容易赚很多钱,不需要直接面试作为噱头。
传销面试或工作场所偏远,转型频繁,公司业务无法明确说明。
大学毕业生必须明确传销是违法的。在求职时,他们应该了解传销的基本特征,保持高度清醒的头脑,防止自己陷入传销设计的陷阱。
若不小心进入传销,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脱身报警。
合同陷阱
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个别用人单位侵犯了大学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以降低用人成本,规避用工责任。
有的只签订《就业协议》,或以谈话、电话等口头形式约定工作相关事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有些合同内容简单,缺乏工作、工作地点、工资、劳动条件、合同期限等具体内容。
有的以少交税为由,同时准备两份不同工资的“阴阳合同”。
有的包括“霸王条款”,要求几年内不结婚,无条件服从加班,试用期不结算工资。
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大学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与用人单位认真协商,认真对待,不得草率签订。
注意劳动合同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要条款(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条件等),特别是高度警惕法律、明显不合理的条款,防止陷入陷阱,难以保护权利。
试用期陷阱
有的用人单位超过法定上限约定的长期试用期,或者重复约定试用期。
部分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支付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不缴纳社会保险。
为了降低用人成本,其他用人单位招聘了大量应届大学毕业生,试用期约定了较低的工资。试用期结束后,他们以各种理由解雇,“假试用,真正使用”。
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协议都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试用期限不同,最长不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足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内,社会保障应正常缴纳,工资水平不低于同一岗位最低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也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信息陷阱
为了增加对大学毕业生的吸引力,一些雇主经常故意夸大规模、业绩、发展前景、工资和福利。
部分用人单位玩文字游戏,模糊招聘岗位的工作内容,将销售人员、销售人员等岗位美化为“营销经理”、“营业部总监”等诱人名称。
大学毕业生可以通过企业官方网站、媒体报道、工商登记信息等查询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仔细筛选各种招聘信息,不要盲目轻信。
求职时要详细询问岗位信息和工作内容,不能只看表面,避免入职后发现实际工作与预期不同,浪费求职时间和精力。
同时,我们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的背景,对长期大量招聘和高离职率保持警惕。
一旦遇到上述情况
请立即拨打12333电话
或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
如果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伤害
请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
祝大家求职顺利
收获心动offer
(央视新闻综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制丨陆毅
制片人张奇斌文凡
荣梦岩主编
编辑孙琳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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